致命工傷|判罰資料庫 統計五年近200判刑 一條人命最低罰 $4500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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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誌社》記者翻查過去五年,共 197 宗致命工傷的判刑紀錄,發現從未判過最高罰款,最低一宗罰款個案涉工人墮樓,承建商只被罰 $4500。統計資料顯示,有十公司屢涉致命意外,其中金門建築被定罪次數最多,有五次被定罪,涉五宗意外,釀五死七傷,共被罰款 52.9 萬元。金門現時被發展局取消投標資格至明年初。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集誌社

攝影|梁文熙

前年十月,地盤清潔女工許秀蝶,從工地七米高處意外墮斃。秀蝶的姐姐(許女士)接到電話,馬上乘車趕赴醫院,途中因馬拉松賽事塞車。她緊握電話,凝望車窗外,公路上車龍不見盡頭,「堵得很長很長…」,這一幕,在她腦海縈繞未散。

事隔一年半,至上月 24 日,涉事的承建商「金門建築」和「振輝建築」,被判違反職安例罪成。一條人命,兩間公司分別被罰款八萬元及三萬元。許女士得知裁決結果,哭成淚人,她控訴:「這種家庭,天都塌下來了……政府還判他們那一點點錢?乾脆不用判了!」

立法會在上月通過修訂《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將最高罰則由 50 萬元增至 1000 萬,但新修例在4 月 28 日才刊憲正式生效。秀蝶的個案,仍是以舊罰則判刑,許女士慨嘆,修例為時太晚。

《集誌社》記者翻查過去五年,共 197 宗致命工傷的判刑紀錄,發現從未判過最高罰款,最低一宗罰款個案涉工人墮樓,承建商只被罰 $4500。統計資料顯示,有十公司屢涉致命意外,其中金門建築被定罪次數最多,有五次被定罪,涉五宗意外,釀五死七傷,共被罰款 52.9 萬元。金門現時被發展局取消投標資格至明年初。
圖片來源:集誌社

46 歲清潔女工 七米高墮下亡

2021 年 10 月 24 日,將軍澳工業邨一個建築地盤內,46 歲清潔女工許秀蝶,清理完廢料,按管工指示拍照記錄,她踏上一塊未能受力的防火板,從七米高工作地點墮進空洞致死。

與秀蝶相依多年的姐姐許女士向《集誌社》訴說,當日意外位置沒有安全提示,也沒有防護欄,「就算不是我妹出事,也會是別人出事,只是我妹妹運氣太差。」

許女士與年紀相若的妹妹自小關係甚好,「妹妹上班遇到什麼事,都會打給我講,現在沒人跟我聊天了…。」意外那天,是她人生最漫長一天。她至今未忘,早上接到朋友電話,說妹妹出了意外,她趕到醫院,途中卻遇上馬拉松賽事,塞車塞了很久,「堵得很長很長…這種痛,親身經歷的人才知道。」

工人許秀蝶 2021 年在建築地盤內,從七米高工作地點墮進空洞致死,兩承建商4月底被判罰各八萬和三萬元。(圖片來源:集誌社)

承建商罰八萬、三萬 家屬:跟沒判一樣

承建商「金門」和「振輝」被控違反職安例,許女士因仍有餘悸,不敢到庭旁聽。案件近日結案,兩個公司分別被罰款八萬元及三萬元,許女士得知裁決結果,多日精神恍惚,慨嘆一條人命僅值數萬元。

「有判跟沒判一樣!」她控訴,意外是工地安全措施不足所致,不滿刑罰太輕。她一再哽咽:「我爸已經八十幾歲,我們一講到她,都是很傷心,白頭人送黑頭人。這種家庭,天都塌下來了……政府還判他們那一點點錢?幹脆不用判了,不用錢了!」

197 裁決平均罰 7.7 萬 金門建築屢犯

《集誌社》記者根據勞工處新聞公布,統計由 2018 年至 2023 年 4 月,致命工業意外的職安例法庭判例。數據顯示過去五年, 共有 197 次致命工傷的法庭裁決,涉 106 宗意外、奪去109 位工人性命,平均每宗判例罰款 $77,406,無一個案被罰款 50 萬元最高刑罰,只有一名僱員曾被判監兩周。

罰款最低的一宗個案,在 2018 年 4 月發生,涉及觀塘樓宇翻新地盤,一名工人在竹棚清理廢料期間墮樓死亡。2019 年,涉事承建商建業國際工程有限公司被控一罪 ,罰款 4,500 元。

此外,金門建築捲入五宗致命意外、釀五死七傷,被定罪五次,合共被罰款 52.9 萬元,也無人被判監。「金門」的定罪次數,為各承建商之中最多,而秀蝶的個案,是「金門」最近一次被定罪。

2018年至今每宗致命工傷罰款紀錄-持續更新|集誌社製圖

最高罰款增至1000萬元 家屬嘆為時太晚

超過 20 年未有修訂的職安例,自 2020 年底初次諮詢,經過立法會審議近十個月,終在上月通過修例。修例後罰則提高,嚴重罪行可作公訴,最高罰則由 50 萬元增至 1000 萬元,此金額比最初政府提議的 5000 萬元低。

勞工處回覆查詢表示,修例於 4 月 28日刊憲後生效,無追溯力和寬限期,新罰則不適用於條例刊憲前已接獲告票的被告,以及目前已被提訊、但法庭未作出判刑的職安健案件。

許女士形容,過去罰款數字像說明工人性命「一文不值」,對活著的人來說是傷痛,「根本沒有阻嚇!判頭怎會做好安全?」妹妹的案件,未能趕以新例裁決,她慨嘆,修例「太晚了,真的很晚!」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說 ,判罰數字對家屬如二次傷害,指職安例 20 年來未作修訂,期間工業意外頻生,證明未有阻嚇作用。她認為,承建商較有資源應付訴訟,「見罰得咁低,又再來過」,相信修例後可使承建商更謹慎和重視職安。

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 ,判罰數字對家屬如二次傷害,希望職安例修訂後令承建商更謹慎和重視職安。(圖片來源:集誌社)

十間公司曾重犯 三公司釀 11 死 14 傷

這 197 宗涉及致命意外的裁決,有 148 間公司被定罪,當中 10 間公司曾多於一次被定罪。香港寶嘉建築有限公司和中國港灣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被定罪四次,僅次於「金門」,分別被罰款 47.95 萬元及 39.45 萬元 ,當中同涉 2014 年一宗赤鱲角起重橋架系統倒塌意外、以及兩宗港珠澳大橋工程意外。金門、中國港灣、寶嘉三間重犯最多的公司,共涉及十宗意外,釀 11 死 14 傷。

翻查建築署網頁,目前有 59 個由建築署負責執行、興建中的基本工程項目,由 31 個承建商包辦,當中近八成公司( 24 間)有職安例定罪紀錄,分別有 11 間公司涉及致命工業意外,13 間控罪則不涉致命意外、如被指「沒有確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及/或維修安全進出口」等。

發展局「停賽」規則加辣 「金門」被停投標至明年一月

發展局去年 11 月 23 日更新《承建商管理手冊》,加強規管發生「嚴重事故」,或違反工地安全相關法例而被定罪的認可承建商,包括暫停有關承建商競投工務工程。倘承建商在截標後至批出合約前,被暫停投標資格,其標書將不被接納,並將被規管的承建商及其規管類別,在發展局網頁標示。 

根據《承建商管理手冊》,「嚴重事故」包括指有人喪生、嚴重身體受傷、對附近工程或財產造成損害等,事故後會展開小組研訊,判斷是否「停賽」,停賽期將按責任程度,由 2 個月至 12 個月不等。

現時發展局網頁顯示,有九間公司因嚴重意外或工地安全紀錄欠佳而取消投標資格,例如「金門」被取消建築項目的投標資格至 2024 年 1 月 20 日;另外,涉及去年九月安達臣道天秤意外的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亦被取消建築項目和道路及渠務項目的投標資格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發展局回覆《集誌社》查詢表示,由更新《手冊》後至今,曾對八間「認可名冊」上的承建商,因工地發生嚴重事故展開研訊,並已採取規管行動,暫時取消他們的工務工程投標資格,亦已在網頁標示相關資訊。

《集誌社》根據《手冊》生效後的法庭判例及新聞,找到七間承建商曾於地盤發生致命意外或被定罪,但局方網頁未標示停賽。發展局回覆指,該七間承建商當中,勞工處已完成調查的個案,已按機制研訊並已完成規管,其餘的事故則仍在調查和跟進。

兩公營機構跟局方指引 市建局要求承建商交意外紀錄

發展局的「停賽」罰則,其他公營機構又會否仿效?《集誌社》另向六個負責建築項目的機構查詢,市建局指有參考政府發布予業界的最新指引,並自上月起,在工程標書內,列明入標承辦商須提交在過往六個月涉嚴重工地安全意外紀錄,及正進行的工業安全訴訟案件詳情,由市建局詳細審閱。市建局表示,自措施實施以來,未有承建商因工地安全表現不合規格而被開除入圍名單,或標書不獲接納。

圖片來源:集誌社

醫管局表示,已跟隨政府工務技術通告和《承建商管理手冊》,在招標時加入指引,並會就投標承建商與發展局確認其資格。機管局指,會按照既定及嚴謹的採購政策選擇工程承辦商,評核時會考慮投標者有否嚴重事故,或違反工地安全法例而被定罪。

港鐵表示,在甄選工程項目承建商方面具備完善機制,包括將安全表現納入考量,在項目施工期間,港鐵會密切監察承建商的安全表現,確保符合法例及合約要求。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表示,十分重視工地安全,工程招標時一向有參考政府的認可承建商和供應商名冊,並支持政府加強規管承建商,以提升工地安全。《集誌社》亦有向房協查詢,未獲回覆。

承建商:停標添經營壓力

發展局認可承建商「德材建築工程」主席、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說,發展局審核投標一向有職安要求,最新規管是重申落標至批出合約期間,如有嚴重事故,即不作考慮標書。至於「停賽」多久才合理,他稱意外成因複雜,難斷定責任誰屬,就算是去年天秤事件,「告票有六十多張,起訴範圍廣泛,正體現各持份者都有責任。」

他說,政府工程規管嚴格,承建商已承受龐大經營壓力,再加上提升職安例罰則,壓力更大。他重申罰則不是「防疫針」,職安不單是承建商責任,須由前線工人、承建商、分判商和設計者一同努力。

有認可承建商認為職安例加重罰則,令業界經營壓力更大,重申新罰則不是「防疫針」。

工權會倡製職安黑名單

蕭倩文估計,因競標公司不多,令屢犯職安例的公司續中標公共工程,形容情況不健康。她表示,政府評核公共工程標書有「扣分制」,會考慮投標者的職安紀錄,但局方未公布職安佔多少分,做法不透明。她促當局清晰交代,並同時規管違規者投標私人發展項目。

她又說,發展局網頁現時會標明曾違規而被規管的公共工程認可承建商,比以往進步。但她指政府「認可承建商」多為「大判」,建議當局製訂供公眾查閱的「黑名單」,列舉近五年曾發生工地意外的所有責任公司,包括二判、三判等,讓求職工友參考。

家屬:停標兩年才會感到痛

嚴重事故承建商可被停賽 2 個月至 12 個月,金門建築現被取消投標至明年一月,許女士感不忿,批評時間太短,「實在太短了,(取消)兩年才會感到痛!」她認為,屢犯者應永不得競標。她擔心,大集團可換以另一子公司名義繼續投標,促政府設法禁止此情況。

許嘆道,一場意外,令整個家庭破碎,而相比大財團,自覺工人聲音微不足道,​​「活著的人,根本都沒有未來了。像那些單親媽媽,其實都沒有人生了,還有我們這些家庭呢?」她說,失去親人已成事實,現只盼落實規管後,能讓意外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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