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身邊
很久很久以前,我還在讀國中的時候,國文老師送了我一本書。我那時候不可能會想到,這本書深深的影響了我的一生。
你可能會問:你的一生還沒過完呢,還不到你蓋棺論定的時候;你怎麼知道未來的你,依然會像是今天的你一樣?你怎麼知道,這本書的痕跡、寫作的痕跡、禮物的痕跡、離別的痕跡、悲傷的痕跡,仍然會留在你的生命中,推著你前進,攫獲你,使你不得不停下腳步,轉過身來?
我說:我知道。因為我在這一年來,已經嚐過了以前從未了解、以後也不會再有過的悲傷。
如果我在這一年來,都提起了筆;用文字來抒發我的煩悶、不安、疑惑、荒謬和絕望。那我就知道了:在我接下去的一生中,不會再有什麼事情,能把筆和我的人生分開。
我很喜歡在書上劃線,在書上做一些有讀過的人、才知道我在寫什麼的記號。這是為什麼雖然我常跑圖書館(甚至可以說,我是不得不跑圖書館去讀更多的書),卻總是喜歡把書買回家、收藏起來的理由。
我喜歡把它握在手上,喜歡掌控它、碰觸它和擁有它的感覺。這樣的情緒熱烈得像是愛情。
不過,我們卻只能收藏玩偶、收藏花、收藏郵票,但是我們卻不能收藏,「人」。人與愛情,好像在一切中是特別的。我們不能把人風乾,取走他的成長與變化,只把他最美好、最年輕的樣貌,保存在盒子或是塑膠袋裡。也不能在我們繁複交織的記憶中,選定一個位置,一個頁面,從此就把他夾在那一頁裡。我和另一個人的關係,「愛」的關係,混合了渴望掌控、擁有和愛他本來的面貌;但是,我們同時受到另一個人生命的召喚,始終都要先愛著本來的他,再來才是渴望擁有。
不過,雖然是這樣說,「收藏」一本書、一枚郵票,把一道風景刻劃在回憶中的某個頁面,卻也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擁有和自由的愛的組合,也在「收藏」這個行為中,拉鋸出它的張力。
我說「收藏」,肯定不僅僅只是「佔有」而已。
不然,我們擁有的是什麼呢?我們為什麼會想要擁有它?沒有一種力量,把我和我所渴望擁有的東西,天生的綁在一起。如果,我想要擁有它,那肯定是因為我們已經先以某種方式,接觸到它,參與到它的存在之中;並且覺得那是美好的,然後才會因為它而喜悅,渴望擁有它。
所以,我們不要愛得太多,也不要愛得太少;不要收藏得太多,也不要收藏得太少,更不要收藏得合乎中道。我們要始終保持喜悅,因為在擁有和失去之前,我們第一步經歷到的是喜悅。在損失、分離和破碎之中,我們也必須要去喜悅,才能夠好好的愛。才能夠把我們的愛放在擁有之前。
如果我們失去了一切,至少要喜悅它曾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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