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与“内政”
前几天看到村里一个大妈被老公打了,大家都很同情她,有人问她被打的经过,有人安慰他,有人给她出主意,还有人让她打回去,“他(指她老公)那个样子,一脚就踢倒了”。没有一个人说你应该去报警或者找妇联。可能因为大家都觉得这是“家事”,而且大妈受伤不是多么严重(仅眼睛下面有伤痕)。
原罪
小时候,看电视新闻听到的很多的一句话就是:“不要干涉别国内政!”。当时觉得挺有道理,别人的家事,外人有啥资格插手呢?人家过得怎么样,是人家自己的选择,和你又没关系,应该尊重。不过,现在想想,可能有点问题。现在的世界连接越来越强,绝不是古老的社会上那种“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