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社群与政治德性

陈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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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进步主义和自由主义在一点上不同:自由主义对于很多涉及社会正义的问题,其答案都是不确定的,开放的,这就为合理的分歧(reasonable disagreements)留下了充分了空间;但身份进步主义对于这些问题,经常有着非常确定的答案,一旦身份进步主义成为了“共同的底线”,那就意味着,如果你给出的答案,与这一套理念给出的答案不一样,那就是在触犯“底线”,是不可饶恕的。

前天晚上,有位朋友给我转了一篇《社群暴力幸存者自述》,讲述的是一个被某进步社群孤立、排挤、霸凌、羞辱的故事。事实上,这样的故事我了解得并不少,尤其是在这大半年,不管是别人告诉我的,还是我无意间观察到的,不管是来自进步社群内的亚社群,还是来自整个进步社群本身。


公平点来说,这种情况在其他政治化的社群都发生过。就我所知道的,在自由派内部,当年“口炮党”对某些“改良派”的攻击,不可谓不凶残;有些我认识的朋友,被其他反贼贴上“特务”的标签以后, 无论怎么自证清白都没用;2018年我接触的毛左组织,曾将组织内的一名不愿与原生家庭决裂的成员开除,并发出“江湖追杀令”;中国基督教会内部的撕扯与分裂,马丽的那本《中国城市家庭教会的宗教企业家精神:秋雨之福归正长老会的兴衰》写得也很细致(尽管我对其指控持保留态度)。


不过进步社群的情况,跟上面说的其他的政治化社群,还是稍有不同。自宗教改革以来,基督教内部的不断分裂是一种常态,很多中国的基督教会(denominations)也完全习惯了别的教会的存在,并不认为只有自己的教会才掌握着真理;2018年北大马会几乎做到在青年毛左内部一家独大,但在左翼里面,除了毛左还有托派,托派对毛左的理念和作风时常不以为然,事实上那个被毛左社群开除的行动者,最后正是被托派的朋友所接纳;至于十几年前的自由派,改良和变革,很难说哪边更有势力,而且自由主义的理念,本身也不鼓励因为一个人的立场就对其赶尽杀绝。


改开以后,如果说有什么主义,一方面达到当年自由主义那样的辐射范围,另一方面又具有集体主义的特征,那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主义,另一种就是身份进步主义。事实上,在当下的思想市场,只有在这两种主义,还能不断招募新的信徒。自由主义早就收皮了。


有些进步派大概不同意身份进步主义是一种集体主义,他们会说身份进步主义强调自由、多元、包容、主体性……跟集体主义没有一点关系。然而这多少有点想当然,这种说法既不符合身份进步主义的理念,也不符合它在中国的实践结果。


正如我在《合群的诱惑》里写的,身份进步主义者根据不同的维度(性别、族群、阶级等),强行将社会划分为“强势群体”(powerful groups)和“弱势群体”(powerless groups),这本来就已经很集体主义了。在这种身份进步主义那里,一个人的道义地位和认知地位,基本取决于ta是被划在“强势群体”还是“弱势群体”里,强势群体的成员不仅在道义上占下风,在一些理论里,他们在认知上也是处于劣势的(比如所谓的standpoint theory)。这和毛时代对“黑五类”的定位何其相似。


跟身份进步主义者所经常宣传的“多元性”不同,其实他们的观念同质化水平比我了解的任何政治化的社群都要更高。他们的分裂大多是私人关系的破裂所造成,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是对理念的某些细节产生分歧所致。身份进步主义并不真的拥抱“多元性”,并不真的关注具体的人,并不真的认同个人的主体性,他们只是在抽象层面将其作为原则而已,而且他们对这套原则的捍卫也很“抽象”。比如有某个妻子指控丈夫埋头学术,油盐不进,“不关心具体的人”,他们就一窝蜂去网暴丈夫,连死者都不放过。在这个过程中,其实你搞不清楚,他们的愤怒是因为“关心具体的人”这条原则被冒犯,还是因为他们真的关心妻子具体的伤痛。


他们自以为的“自由”“多元”“包容”和“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他们赋予各种身份看似与以往不同的定义,他们自认为打破了铁板一块的传统,为受到传统身份束缚的人争取自由。然而他们很快给这些重新定义的身份制定了规范,并且要求他人和社会予以承认,对于不愿承认的,有所迟疑的,他们总是迫不及待地诉诸语言暴力。更不要说,对于质疑身份进步主义这一套理念,或者不按照这一套理念去行事和发言的人,他们巴不得让对方社会性死亡,或者竭力取消对方的生存空间。


按理来说,他们对待同样持有身份进步主义理念的人,应该要更宽容一些,但实质上并非如此。进步社群内部,依然有许多落在传统身份范畴的人,比如男性、顺直女、妻子和母亲,于是他们发明了数不清的污言秽语,去攻击拥有这些身份的人。而且,社群内总会有一些人,将人际关系中自然而然就会产生的矛盾,用这一套理念的术语包装起来,变成道德性的指控。这些指控的名目本来在广义的社会范围具有严肃性,但在进步社群内却变成排挤和霸凌的手段。这些身份进步主义者沉迷于一个又一个的“指控”,而且社群内从没任何耐心去分辨不同指控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只要有指控,被指控者就必须受到惩罚。


昨晚有朋友把政治理论家Enzo Rossi的一条推文发给我。Rossi说,那些研究社会正义的学者总是有一种架势,好像那些大的规范性问题,都有非常确定的答案,而且除了他们,其他人都没看出这点。所谓“研究社会正义的学者”鼓捣出来的东西,其实就是身份进步主义。就是这样一套东西,在过去的十年,在简中世界异军突起,迅速占领了自由主义失去的地盘,并且要取代自由主义,成为新的“共同的底线”,而且它也确实在这么做。然而,身份进步主义和自由主义在一点上不同:自由主义对于很多涉及社会正义的问题,其答案都是不确定的,开放的,这就为合理的分歧(reasonable disagreements)留下了充分了空间;但身份进步主义对于这些问题,经常有着非常确定的答案,一旦身份进步主义成为了“共同的底线”,那就意味着,如果你给出的答案,与这一套理念给出的答案不一样,那就是在触犯“底线”,是不可饶恕的。


Rossi举的例子是堕胎,但没有展开。比如说,身份进步主义者认定女性具有无可置疑的堕胎的权利,但对于许多研究过应用伦理学的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确定,胎儿的大小有时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后者并不认为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就代表天塌了,这种态度让身份进步主义者感到怒不可遏。


在一些涉及性别冲突的公共事件中,我经常看到有女性在指责与其立场不同的男性,这不是常识吗?你们居然连这个都不知道。这就是身份进步主义在中国吊诡的地方:一方面,它的影响力和辐射范围确实无可置疑,如果有人愿意对中国现存的媒体和自媒体做一下内容分析,那应该可以看得出,国家主义和身份进步主义是两种当下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它确实不是在中国土生土长的,而是在这十年内被迅速移植到中国的,这就意味着,它的理念的许多方面,很难称得上是“常识”。


将身份进步主义作为常识,不仅体现了一些知识精英(大多有留洋的背景,或者在一流的中国大学里接受过教育)的傲慢,而且也会造成实践上的困境。比如说,在中国的少数派里,有两个群体天然存在着紧张关系,那就是基督徒和LGBTQ。如果是以前的自由主义,它会要求双方各自在自己合理的范围内活动,尽量河水不犯井水,基督教不能要求社会消灭LGBTQ或强制对其实行“治疗”,LGBTQ也不能要求社会消灭或强行改革基督教。有些基督徒可能突然发现自己是同性恋,有的同性恋可能产生了皈依基督教的想法,这对当事人的内心来说必然是痛苦的,但这种痛苦并不可能仅仅通过推广身份进步主义得到克服。很多进步派对基督教的期待是,希望它自然消亡,或者希望它能自己改革,改革到能做到对LGBTQ平等尊重。对于后者,我不说这是不可能的,但在可见的当下,其实现的可能极其渺茫,因为这相当于对基督教实行对几个世纪前的宗教改革更大的改革,这些基督教会有什么动力去这么做呢?


还有一个与此相关的问题,那就是传统自由主义关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自从“个人的就是政治的”这一句流行以来,自由主义的这个划分已经遭到身份进步主义者的严重质疑,然而与其说,这个划分在身份进步主义那里完全被放弃,不如说,它变成一种工具性的存在,被后者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当“侵犯隐私”可以成为指控某强势群体的成员的罪名时,公/私的划分是存在的;当弱势群体披露强势群体的隐私时,这个划分又不存在了,因为“个人的就是政治的”。就性而言,弱势群体的成员的所有性越轨行为,都叫“性开放”,是私人领域的一部分,应该免于被评判,而强势群体的成员的性越轨行为,则要视乎与该行为有关的弱势群体成员是否愿意放他一马,不对其提出指控。也就是说,对于强势群体来说,他们的行为基本都属于公共领域的评判对象。虽然身份进步主义承认“交叉性”(intersectionality),也不认为所谓的“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身份是绝对固定的,但有一些人基本无法摆脱强势群体成员的身份,比如顺直男。


在身份进步主义之下,其他群体也不见得就一定安全,因为总会有某些群体比你的群体更弱势,你要求神拜佛不要被这些群体的人盯上,不要被其中的任何人所指控,不然你的“隐私”一样保不住。即便在你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安全了,有一些危险总会让人猝不及防,因为有一些身份是可以“选择”的,即便它在理论上看起来像是被塑造的。你不知道,今天这个在你看来没有哪些方面比你弱势的人,明天通过提出一套个人叙事,就可以变成一个全方位都比你弱势的人。这些看似被塑造实质却可以选择的身份,包括但不限于性别、性倾向和精神类疾病。如果选择某种身份可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可以让一个人在对线中获得某种王牌,那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当然可以说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也相信很多进步社群内部的人是不屑于这么做的。不过我并不会因为对一种意识形态产生质疑,就认为持信这种意识形态的人非傻即坏。刚好相反,我前两天才和朋友说过,我曾经遇到过一些很好的女权主义者(作为最常见的身份进步主义者)。我并不是说她们是“老好人”,而是说,她们不仅有同理心,而且也做到对别的主义的人充满宽容。她们并不觉得不是女权主义者是件多大的事,不会就此给你盖上一个“男权主义者”的戳。事实上,正是其中的一些,一直在强调女权事业不仅需要女权主义者,也需要自由主义者的参与,才会让我在一些公共事件上有一定的出镜率,也才会让一些人以为我是“女权男”。


这种跨主义的宽容和团结,正是我在第一本书里讲到的,当下少数派最需要的“政治德性”。我在2018年遇到的女权主义者,基本都具有这样的政治德性,甚至可以说,我在2018年遇到的左翼青年,也大多具有这样的政治德性,所以他们也会主动来接触我这个自由派,甚至邀请我去做讲座。我在那一年提出的覆盖左右两翼的自由主义者、女权主义者、非国家主义的毛左和托派的跨派别联盟,是有一定的现实基础的。其现实基础正是这些阵营中的行动者,能够表现出与其他派别团结共容的政治德性,而且在实际的事件中,我们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互相声援、肝胆相照。


我们经常认为,坏和尚把好的经念歪了。在身份进步主义这里,我感觉更有可能的是:一些很好的人刚好捧到一部很坏的经。我觉得身份进步主义配不上曾经那些优秀的行动者。这当然不是他们的错,毕竟这套理念在西方也很流行,他们只是拿来主义,但也可以说他们也有错,就像当年严复梁启超那一代,基本不加批判地从西方那里接受了社会达尔文主义。


这样一套东西到了政治德性很糟糕的人手上,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成为内斗的利器,但对于攻击利维坦却是软弱无力的。因为官方的强势地位,根本不需要这一套理念来甄别,而且身份进步主义制造出那么多的“强势群体”,一下给当局分散了火力,更不要说,粉红女权对国家还是热烈拥护的。事实上我经常在怀疑,身份进步主义的流行,是不是有些部门有意放行的结果。


然而为什么在进步社群,政治德性糟糕的人会得势呢?因为内部有真正反思能力的人,早已看出身份进步主义的问题,然后要么陷入沉默,要么因为指出这些问题而被边缘化。而那些政治德性糟糕的人,往往充满着“斗争”的精神,而且特别擅长寻找靶子和进行情感动员。事实上,我听过不止一个前代的女权主义者说过,女权社群内部——至少相当一部分——已经民粹化,考虑到我处于如此外围的位置,说过这样的话的,肯定远远不止这一两个。她们不敢公开说,可想而知,一方面是不想损害女权社群的声誉,另一方面也是对那些得势的人,有所忌惮。


在这样的环境下,进步社群内部的人为社群所伤,实在太正常不过了。我甚至认为,一个未曾为其所伤的,要么是太幸运了,要么是太狡猾了,大概还是后者居多,因为要躲过那么多次内部斗争的锋芒,光凭运气还是不太容易。对于遭受进步社群这种精神伤害的人,我有个建议,那就是从各种联系方式里,把那些最认可这一套的人,删掉。删完你会发现,其实在社群以外,你完全可以重新找到不那么认同身份进步主义的人来做朋友。他们可能有些世俗,没有那么理想主义,但他们也没有那么残忍。


我写这一篇东西,并不纯粹是为了抨击身份进步主义,同样也是为了自我反省。在刚接触身份进步主义的时候,我挣扎过一阵,后来在同伴压力,以及自身的不自信下,放弃了抵抗。我认为自己之所以不能接受这一套理念,是因为自己的觉悟不够,那就跟在那些从西方取得“真经”的人后面,好好学习。从另一个层面来说,我不想让自由主义就此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和思想市场,所以想通过联合另外的力量,让其保持继续在场。要知道,身份进步主义在美国,有时干脆就叫“自由主义”,让中国的自由主义和来自美国的“自由主义”联合,这个想法太自然了。然而,就像我前面写的那样,让身份进步主义取代以前的自由主义作为新的“共同的底线”,不仅不能让“自由”“多元”“包容”“主体性”这些内在价值得到真正的发挥,不仅会让私人领域和异见的空间逐渐缩小,而且也将给少数派内部制造更多的冲突,让难以调和的矛盾变成一触即发的战争。自由主义在身份进步主义面前的退让,最后遭殃的,或许不仅是自由主义本身,还包括被自由主义推向进步社群的人,以及整个少数派的事业本身。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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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纯青年学者,研究政治哲学、伦理学、价值现象学、思想史与中国当代政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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