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外遇了,想離婚。要怎麼做才可以得到小孩的監護權和贍養費?
往後要談判、離婚、挽回、趕跑第三者都能派上用場。如果您還沒有和對方攤牌,可以故意假裝都不知道,默默準備證據資料;但如果您因一時衝動跑去找對方理論卻沒留下任何證據,則是會建議您直接聯繫專業人士處理,一直逼問或亂翻對方手機,大概率是沒有結果的,甚至還會害自己被告妨害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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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有沒有被外遇怎麼辦?要如何知道配偶在外面是否有別人?
最近有些客戶來諮詢時,都提到對方好像外遇了,卻也不確定是不是真的。我們會希望客戶們先冷靜、不要打草驚蛇。以深入了解、輔導的方式來釐清想法,並協助判斷配偶異常的舉動是不是真的外遇了。
倘若真的有外遇,也要先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老公回頭?給小三警惕?還是要告對方離婚?明白自己的心意之後,才能知道該用什麼方式來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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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外遇不是你們的錯!老公、老婆們一定要先蒐證!
即便知道有外遇了,卻不明白真正需要的是什麼。因此,為了預防最壞的狀況發生,請一定要想辦法蒐證,就算認為自己能取得的證據很薄弱、沒用,也要盡力而為。
至於該怎麼蒐證,在法律上沒有一定的規範,只能建議在不觸法的狀況下見機行事。我國對於個資的保護很嚴格,無故破解手機密碼,或是偷看訊息都是違法的行為。甚至於無故侵入第三者的住宅、搶奪對方的東西當證據,都可能涉嫌強制罪及侵占罪……等,甚至「無故」的定義也不是我們說了算,而是有一套標準在。因此,我們都會建議要進行蒐證前,先做好功課,或相關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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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爭取監護權和更多離婚財產,最方便保險的方法還是協議離婚!
大部分的人都還是怕被告的,就算通姦早已除罪,侵害配偶權只是民事問題,只要被告,法院判決書資料永遠可以查到自己的名字(不管有沒有告贏都一樣),可以說是相當不光彩。
前面提醒各位正宮老公老婆蒐集證據的最大用處就是在此,手中的證據就是與對方協議離婚的籌碼。您可以要求對方在簽離婚協議書時,同意將監護權讓給您、主動支付一定的金額作為贍養費,要是對方不同意就提告,好達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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