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粉世家 | 这月亮太好了,不可辜负它

L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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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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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心,我决不能让你有什么为难之处,灯在这里,我要是有始无终,打不破贫富阶级,将来我遇着水,水里死,遇着火,火里……

“如果你能够让她降落,天空如自由无尽头。可知那颗心,在风中,太落寞,就让她停留在你怀中。”

 

很多同人小说喜欢取这个名字,让她降落,让他降落,让她们/他们降落。我也不能免俗,仍选了这首歌放在一开头。

 

作为主题曲的《暗香》实在太过璀璨,像是故事发生以前的惊心动魄,或是隔了很多很多年后的大彻大悟。只有《让她降落》,才能轻轻地贴着这个故事,凄风冷雨,繁华落幕,就在那一刻。

 

小说还剩下最后几章,从大火中抢救回来的,只有烧了一半的清秋照片。于是金家托结婚时请的傧相谢玉树写信登报,寻找冷清秋。

 

我已经知道她不会回来了,小说在一开头就早已说明了冷清秋的结局:靠卖字为生。甚至在第十一章,前脚是佩芳夫妇大办芍药会,还那样热闹,燕西后脚称赞清秋的字写得好,“极是秀媚”,就有了冷太太的那句谶言:她有这样好的字,那我也不发愁,可以指望她卖字来养我了。

 

这个结局倒不是有多糟、多落魄,如果这样,岂不是很瞧不起卖字的。只是繁华的爱情一落幕,不管人去了哪里,做什么事,都算是一种流落了。人不是被另一人抛弃的,而是被爱抛弃,或自己先抛弃了爱,这要绝望得多。

 

在大火中,燕西分明是看见了清秋的,可是他没有追上去,更不会像初次见面那样用力追了,一生只能得到一次。于是你也会忍不住回想,二人准备结婚时,燕西像是对着清秋发誓:“你放心,我决不能让你有什么为难之处,灯在这里,我要是有始无终,打不破贫富阶级,将来我遇着水,水里死,遇着火,火里……”

 

关于火的誓言,还没有说完,吞下的话就在不久的将来应验。清秋自火里去,只留下烧了一半的相片,用八妹梅丽的话来说,就是和死了没什么两样。死不能复生,爱更是。这场大火是顺着金家的衰败而起的,也顺着金冷二人决裂一同消亡的爱情。

 

清秋缠绵病榻的时候,曾做过一个梦:梦中由燕西牵着去看杏花,花虽开得像堆云一般繁盛,但“杏花下面,有一个女子一闪,看不清是谁,燕西丢了清秋,便赶上去。清秋原是靠了他扶持的,他陡然一摔手,清秋站立不住,由台阶向下一滚。这里恰是一个水坑,清秋浑身冰冷,拖泥带水爬了起来,又跌下去,身上的泥水,也越滚越多,便招手乱嚷燕西。燕西只管追那女子去了,哪里听见呢。”这个梦终于变成了现实,但是背过身去不肯回头的,却是清秋。

 

婚后的金燕西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但其实他从来都是这样的。自从迷上了唱戏的二花,他将几个哥哥的癖性全部继承了来,发扬光大,青出于蓝还要胜于蓝。到了这里,张恨水恐怕才真正将这个角色从《红楼梦》的染缸里捞了出来,这就是金燕西,他终于从贾宝玉脱胎成了金燕西。

 

为什么说燕西没有变过呢,他就连迷恋上一个人都是在重蹈覆辙而已。借着鹏振的眼睛,我们看见了让金燕西不愿回家的白玉花:“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蓬松着短发,脸上并不曾扑粉,长眉入鬓,美目流盼,穿了一件淡青的旗袍,清淡之中,别具风流,着实可爱。”

 

这段描写是很细致的,而又站在鹏振的角度,相对而言比较客观。恐怕燕西本人都没有料想到,这个人竟然这样像清秋。但鹏振很清楚,他认得清秋,又知晓燕西的脾性。但是那件“淡青的旗袍”就很耐人寻味,燕西第一次见到清秋时,清秋所穿的也正是一套青色的衣裙。这是鹏振不知道的细节。

 

燕西的眼光,不知不觉地,就向那边看去。只见那女子挽着如意双髻,髻发里面,盘着一根鹅黄绒绳,越发显得发光可鉴。身上穿着一套青色的衣裙,用细条白辫周身来滚了。项脖子披着一条西湖水色的蒙头纱,被风吹得翩翩飞舞。

 

这是清秋的出场,也才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和后来鹏振看到的白玉花极为相似,或者应该说,白玉花像冷清秋。而后,燕西天天陪白玉花姐妹逛街,他讨好二花,实为讨好一花,其路径与一开头哄清秋开心并无二致。他的母亲金太太也曾断言:“假如再换一个人的话,不见得比清秋好,苦还在后头呢,这倒是我料得定的。”

 

小说中有太多《红楼梦》的线索,让人想忽略都难。甚至当冷清秋有了离婚的打算,你就会在心里想,他是不是就故意要写林黛玉和贾宝玉结婚,假使这两人结婚,恐怕也会和清秋燕西的婚姻是一样的结果。就像张爱玲年少时也写过秦钟与智能儿私奔到杭州,“自由恋爱结了婚,但经济困难,过得也不好”。

 

金燕西这个人,一出场就能让人认出是贾宝玉。第一章初见冷清秋,他就跟丢了魂似的到处追着跑,在颐和园里等来等去等半天也没有见到人家姑娘进园子里来,却遇到了自己的嫂嫂玉芬一行人。他心不在焉地,不小心踩了人家的漂亮衣服一下,然后就立马像惊着了似的真要蹲下身子去拍。

 

燕西一顿脚,正要说话,在他前面的王玉芬“哎哟”一声。回头红着脸要埋怨他,然后又忍不住笑了,说道:“老七,你瞧,我今天新上身的一件哔叽斗篷,你给人家踩脏了。”说时,两只手抄着她那件玫瑰紫斗篷的前方,扭转头只望脚后跟。燕西一看,在那一路水钻青丝辫滚边的地方,可不是踏了一个脚印。燕西看了,老大不过意。连忙蹲下身子去,要给他三嫂拍灰。王玉芬一扭身子,往前一闪,笑道:“不敢当!”

 

这一段描写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感觉这就是贾宝玉,但凡伤害了“美”的事物就是犯了天大的罪。而他所认为的美是什么呢,是美丽的女子,以及和女子有关的一切。包括漂亮的衣饰,是用来妆点女子的,是作为美的延伸,自然不可侵犯。所以当他踏脏了玉芬的斗篷——燕西看见的是“一路水钻青丝辫滚边”,是很美的,而且女主人也非常爱惜,所以他觉得这是不可饶恕的事,因此十分对不住。我不记得红楼梦里是否有极为相似的描写,但这个细节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贾宝玉吃胭脂,盯着女孩子穿的漂亮衣服发愣,目不转睛。

 

直到后来燕西过生日,几位姐姐担心他“闹亏空”,一齐商量着给他准备的生日礼物都换成了支票,给他凑钱用。而家里的丫鬟,也是一样地凑了钱,特地买花来为他庆贺生日。这样的待遇,也非贾宝玉莫属了。正因为他爱这些女子,这些女子才会反过来爱他,凡事处处为他着想,给他的终究和旁人不同。

 

而清秋呢,百花生日我同生,命果如花一样轻。这是黛玉式的自怜。只是奇了怪了,“单是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诸如此类的在清秋身上一概没有,若真的要找,在白秀珠身上还能见到几分影子。也就是说,张恨水创造了一个“更好”更适合“生活”的黛玉出来,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挽救这场婚姻。

 

在最后几章,与柳春江私奔的小怜从日本回来,特地到金公馆拜访,金太太向她说明了燕西和清秋闹不愉快的原委,评价道:“这位少奶奶呢,也是几句书害了她,心高气傲,弄成这一份僵的局面。这件事,亲戚朋友无人不知,大概你也明白了。”

 

但不管是黛玉还是清秋,这个人之所以特别,她的一生就在于其他人都理解不了的这一点啊。我想起来很多“爱美”而死的小故事:

 

鸐雉长尾,雨雪,惜其尾,栖高树杪,不敢下食,往往饿死。

 

山鸡有美毛,自爱其色毛,终日映水,目眩则溺死。

 

可以把“美”想成是一个人穷尽毕生都要追随的,比方说清秋,在她身上,“爱美”可能是体现在对纯粹爱情的向往,她不能容许燕西这样对她,即便一样是爱,但已经和最初她感受到的有所不同了。所以她火中“逃世”,毅然选择与燕西决裂:

 

燕西。生生世世,吾侪不必再晤。

 

燕西在婚后的荒唐事很多,但是关于他究竟在想什么,却没有详细交代过。只是偶尔对分家的事抱有一番红楼梦式的颓丧见解:“像这日日向下落的家庭,死了倒也干净,省得用眼睛来瞧,也省得伤心。”就连清秋最后写来的这封信,都是由八妹梅丽当着众人的面代为念出,而最应该对这封信有所动容的他却毫不言语。

 

我觉得这是很遗憾的事。如果说那时燕西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直到最后一章,作者非常简要地谈了他留学归来,化名为景华,拍了三部电影,算是对自己这一生的理解,我都认为是比较牵强的。

 

最后的结局,是燕西与姐姐们一同出洋,在火车站与友人离别,景象十分令人忧伤。

 

这其间,惟有燕西作的法儿最令人注意,他用几十丈的小纸条,卷成了个小纸饼,早是把纸饼心里的一个纸头抽了出来,交给车下站的道之,他在车窗子里捧着纸饼。火车开了,纸条儿由里抽动,拉得挺长。不过几十丈长纸条,终于不够火车一分钟的牵扯,当梅丽看着发呆的时候,道之手上,兀自捏着在地上拖长了的纸条一端。纸条儿拉不住火车,火车可把靠窗眺望的金燕西,载出了东便门。燕西在火车上先是看不见家人,继之看不见北京的城墙,他与北京城的关系,从此停顿一下了。

 

到了这里,整个故事就已经结束了。面对燕西的告别,你又会觉得,如果人生重来一次,也还是会照样爱上这个人。




P.S.《金粉世家》是非常容易被贴标签的一个故事,我不在这里重复了,就是你光看那些简介、评论就会非常生气的地步。不管别人说什么,我自己读起来倒是很高兴的。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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