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音 MagicVoice》Track02 #060 突發

韋浩川
·
·
IPFS
·
【千人嘉年華,樂極生悲,失控自虐,半數重傷!】網上的即時新聞,在五分鐘前更新,版頁上大標題大剌剌地放著這十七個字。雜誌社在斐躍看見網上的突發新聞時,彷彿同時變得不一樣。開始有記者不斷打電話,緊接著又不斷收到簡訊、電郵、傳真。一刻前還靜靜的辦公室,一下子嘈雜起來。卓見雜誌社旗下刊物,主要都是做一些時事、財經,又或是消閒如旅遊、飲食的專題,與報章或視頻傳媒的做法有天壤之別…
姚希韻與紀謠|繪者:KC.5(Tommy Ng)

一直以來,被稱為魔音歌姬,澄音復出後,便跟樂團一起,馬不停蹄在頻密的活動中參與演出,兩個月之後,更會踏上世界巡迴音樂會的旅程。

在巡迴開始之前,澄音以個人名義舉行一個名為「歌姬約會」的私人音樂會。

那是近來的城中熱話,沒有誰不知道。

澄音當年最後一場演唱會上,發生過一場叫人難忘,卻至今原因不明的嚴重事故。

而歌姬約會,將會是澄音復出後,首場正式的音樂會。

斐躍一知道消息後,便總是有種強烈的欲望,想藉由歌姬的歌聲,擺脫他對音樂的恐懼。

在哪裡跌倒,便應在同一個地方站起來。

可惜的是,無論私底下如何努力嘗試,他始終還是沒辦法說服自己。

明明對任何事,也有絕對的信心,就是對最鍾愛的東西,只能望而卻步。大概沒有比這更諷刺了。

他苦惱地眉頭緊皺起來。

「歌姬約會,一定要去。」蕭邦造臉上浮現出諒解的神色,拍了拍斐躍的肩頭,慢步離開。「稿件方面,要準時交!」

斐躍對自己剛才的語氣,實在有點慚愧,暫時已沒辦法再次拒絕蕭邦造的好意了。

而且,他心底裡,就像所有魔音樂團樂迷一樣,一直期待再次聽見澄音的歌聲。

矛盾不已,卻又無可奈何。斐躍摔一摔頭,把專注力放到電腦屏幕上。

【千人嘉年華,樂極生悲,失控自虐,半數重傷!】

網路的即時新聞,在五分鐘前更新,版頁上的大標題,大剌剌地放著這十七個字。

雜誌社在斐躍看見網上的突發新聞時,彷彿同時變得不一樣。

開始有記者不斷打電話,緊接著又不斷收到簡訊、電郵、傳真。一刻前還靜靜的辦公室內,一下子嘈雜起來。

卓見雜誌社旗下刊物,主要都是做一些時事、財經,又或是消閒如旅遊、飲食的專題,與報章或視頻傳媒的做法有天壤之別。可是,遇見這種標題的新聞,也得第一時間蒐集情報,讓他們可以循最接近真相的路線,追查事件起因,還有需要負責的單位。

這種事後追究責任的做法,斐躍一向不太欣賞,可卻認為必須要這樣。「事前預防已經沒辦法做到了,至少不要再讓同類事件發生。」這是蕭邦造辦雜誌的其中一個理念,也是斐躍遵從的想法。

斐躍跟著大夥兒投入工作。

音樂的世界,他現在仍無能為力。但文字和真相的世界,他可以做的多不勝數。

兩分鐘後,他與某些同行互通了消息,知道那是一個年輕富商慶祝其業務獲得上市資格的酒會。

五分鐘後,他收到更多現場的相關相片。報導沒有誇大,酒會的賓客確實是自殘致傷,而且手法千奇百怪,如非出於自己意願,大概很難一下子想到這麼多自虐的方式。

八分鐘後,雜誌社收到警告。斐鳴知道,那是一則同時向這城市內所有傳媒發出的告誡:

所有事件相關的資料和相片,必須經專人審定為屬實,才可予以公布。

也就是說,非官方發布的資料,不得報導或刊登。這是所謂新聞自由的社會裡,最荒謬的要求。然而,卻從來沒有誰敢不聽從。

斐躍可以想像,某些跑突發的同行,此刻怎樣咬牙切齒。

相比起來,身為雜誌記者,他可輕鬆多了。

「阿躍!」蕭邦造的聲音,聽起來要比剛才沉重得多,是因為這宗新聞?

斐躍應聲站起,隨蕭邦造走進主編辦公室。

「你爸爸是其中一名,首批到達現場的人。」蕭邦造神情凝重。

近幾個月,自從與歸來的澄音再次走在一起之後,這樣子的蕭邦造已不多見。只看亦師亦友的這位上司,臉上掛著這種表情,斐躍便知道事態真的非比尋常。

「應付這種場面,老爸應該很有經驗,不是嗎?」

「就是太有經驗,所以也很危險。」蕭邦造嘆了口氣。

「我現在過去接他。」斐躍坐言起行。

「你要做的,是找希韻。」

斐躍愕然。


未完待續

繼續閱讀《魔音》
魔音MagicVoice
MagicVoice Saga
Track 01《無法告訴你這約誓
Track 02《聽見無聲告白
不一樣的《魔音

CC BY-NC-ND 2.0 授权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韋浩川韋浩川 StanMiracle。 小說人、自由寫作人、電影編劇。 無可救藥的雙魚座。 出版過廿來部小說。 電影《廉政風雲-煙幕》(2019)編劇。 相信「不被祝福,始終走到最後」! 盼能一直以文字奏樂!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

《都市靜止》#425 該被遺忘之地(二十九)

SHARDS III《都市靜止》PART II
122 篇作品

《都市靜止》#424 該被遺忘之地(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