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散文是否可行?我覺得......

一讀.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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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類的出現,不僅有其時代意義在,更有作家與讀者之間的約束力在。如果今天,有一個文類分割出來,為「虛構散文」,那麼在我的想法裡,如果已經標榜了虛構散文,那麼,可以。可是我不會看。

在串上看到一些@@的討論,莫名大爆氣,放著案子沒寫在這裡寫什麼阿七阿巴!(捶地板)但還是拖回來放,做個紀念。

看了一下上面的回覆,冒昧說一點自己的想法。 

我也是散文不可虛構派+1。

稍微整理一下個人覺得問題較大的部分:

.文學當中不都是虛構的嗎?>對我來說,是也不是。

文類的分野有其必要性,小說的虛構性同時也保護了作者本體,有人提到日本私小說出現,我個人覺得這是極大程度上保護作者的方式。畢竟在日本真正與女性相關的紀實報導出現,而女性本身為紀實本人的話,其文備受檢驗,甚至模糊其真正用意。(但我不是日本文學的研究者,只能說愛好者,因此可能也有許多謬誤,此僅能代表我個人看法)

.散文肯定是要走向虛構的!(蛤)

首先可能得確認你說的散文定義是甚麼。

在中文裡面散文包含了傳記文學/非虛構寫作/個人經驗見聞/短文/甚至包括網路上的短文,廣義而言,都算散文。

如果今天三毛突然告訴你,其實荷西這個人是她虛構的,哇塞我看這應該就變成世紀文學大爭論了。但今天荷西真的如她所寫得那麼優秀嗎?有些人去找她倆的愛情旅途,卻又發現其實荷西可能曾精神出軌過,但這減損我讀三毛時的感動嗎?不會。

讀這種個人見聞型式的散文,在打開書的瞬間,你已經與這個文類有約定,你相信這裡面所書寫的為「真」,彼此真心相對。

文類的約定性,很大程度上在打開書的瞬間,讀者已經有其心理預期。今天我讀匡靈秀的《黃色面孔》,這是一本小說,裡面的作家其卑劣無恥,卻又讓人感同身受,但因為其重要的虛構性,我會知道:「這是作者本身生活的痕跡,但這角色甚至這整本小說,都不代表作者本體主體。」

同樣的,如果讀《羅莉塔》,讀者難道會直接將納布可夫視為杭伯特嗎?應該不可能吧@@(應該吧?有的話我覺得可能得討論一下)

以上為小說,散文的例子如果上面的三毛不夠,也許可以用《大地之歌》吉米哈利的散文為例,書中描寫吉米年輕到年老時在德祿鎮的獸醫經歷,他與身邊老闆同事的動人情誼,如果這些都是虛構,那麼這本書想必也會掀起風波。

文類的出現,不僅有其時代意義在,更有作家與讀者之間的約束力在。

因此劇本可以虛構嗎?當然可以,小說可以虛構嗎?百分之三千可以,詩可以虛構嗎?從以前到現在詩人就是美妙的騙子之神與靈感之神的孩子。但散文?如果今天,有一個文類分割出來,為「虛構散文」,那麼在我的想法裡,如果已經標榜了虛構散文,那麼,可以。

可是我不會看。

因為虛構更好的小說比比皆是,我不需要讀一篇虛構散文來證實其虛構。

虛構本身保有距離,讀者與作者之間必須有的距離,但散文相對的拉近這道距離。說真的,好的散文不僅有其真實性在,更有極巨大的文學性在。

沒有甚麼比透過文字去接觸到對方真心更能打動人的了。那樣的珍而重之的文字。我冒昧的猜測,也許這是黃錦樹老師所說的:「黃金之心」。

但僅重真實性卻丟失了文學性的散文作品有嗎?當然有,超級多。同樣是吉米哈利的例子,多年後他的兒子寫了一本真實的吉米哈利,說:「我爹真的跟這些人很好,但某幾人其實苛刻而且還自殺」,幹咧我真的差點沒把這本書燒了祭天。

.最後,是文學獎。

其實文學獎代表的就是兩個東西,兩個重要的:錢與名。如果有在追每一期的評審紀錄,也會發現當中代表的是評審之間的審美角力與閱讀品味。但你的品味真的要被某幾個人把持嗎?未必吧。

至少那一屆的散文作品,我會記得牙套小姐與街邊阿姨,我也會記得吃粽子時那軟軟又黏黏的美好時光,好的作品一定會在心裡留下痕跡,不好的作品自然會忘記。也就是這樣而已。

因此我想一個好的散文無須虛構,好的散文他本身的力量足以撼動世界,讓你的記憶留出空位,多年後還會想到,並翻出來讀。

這是身為讀者的快樂與任性。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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