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 | 慾望男體 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告訴你我的一切,就因對你有好感
對於浩平,陳添確認自己對他是有好感的,但只認識了一晚,了解還是不多,尤其他有些忌諱浩平的律師身份和家族,總是覺得不會那麽簡單,但他想了解浩平更多后,才下結論。
但陳添不想隔天就約對方見面吃飯,感覺會讓對方覺得自己很着急式的,會容易被拿捏,所以他打算過個兩三天后才提出約會的邀請。
沒有想到浩平在第三天早上就whatsApp來,約陳添吃晚餐。既然人家已經先開口約了,自己也不需要琢磨的,陳添自然答應赴約。
而陳添沒有想到的事,浩平居然約他到一家開在佛堂裡的素食餐廳,來個素食的約會。
[你爲何會選擇素食餐廳呀?]陳添見面的第一句話就問了,讓他好奇的事情。
[沒有什麽特別,就是家裏拜佛,從小初一十五都吃素。]
[你是虔誠的佛教徒?]
[我奶奶媽媽是,我不虔誠,就從小跟隨,習慣而已。]浩平笑著回答。
也許職業是律師的關係,浩平能滔滔不絕的說話,不會有時間冷場的,幸好他不會像陳添在電視劇看到的律師那樣,在庭上咄咄逼人的審問他,反而說的都是他自己的事情。
陳添的感覺是這飯局好像是相親局式的,對方全盤的說給你聽,由你再決定是不是要往下走。
浩平先聊他的嗜好,除了上次dino生日會上提到他愛閱讀外,他也喜歡打網球和高爾夫球,喜歡跑車,喜歡去旅行,一年可以旅行三四次,最常去的國家是泰國和日本。
[從第一次去日本後,到目前為止去了有超過10次了,泰國也有5次,這兩個地方一個風景文化吸引我,一個太好玩了!尤其是夜生活。]
[我也健身,但不是因為愛,只是想練好身材,穿西裝好看,律師需要穿西裝上班,西裝穿的好看英挺,氣勢就上來了。]
“喜歡網球、高爾夫球,穿西裝。”陳添一聽就感覺浩平的生活跟他是兩個世界的人,陳添喜歡打羽球、慢跑,一年旅行一次,泰國也去了兩次,日本是一次都沒有去過。
平常陳添上班都是以舒適服裝為主,私下時都是穿休閒衣服,穿運動鞋或者休閒鞋,西裝他可是一次都都沒有穿過。
聊完興趣愛好,就進入聊一些比較私密的事情,聊他如何發現自己是同志。
他第一次做愛是在16歲,對象是兩年自己一歲的學長,他喜歡學長,兩人交往了一段不長的時間,在學長到了外地上大學後,學長就提了分手。
同志的遠距離愛情是難持久的,因為是初戀愛的深,那次的失戀是極痛苦的,用了快半年時間才走了出來,那半年他瘦了十多公斤左右。
那之後一段很长時間浩平再也沒有談戀愛,而是專心的準備高考,一直到考上大學出國後,在異鄉的他安裝了同志交友軟件,有了第一次約炮的經歷。
上了大學的浩平因為功課忙碌的關係,覺得自己並沒有時間去維持一段感情,所以就一直沒有再戀愛,慾望來的時候就約炮,但也常,平均一個月就一次。
[我是覺得談戀愛後,就要有時間去經營,不然談了將對象冷落是不對的。成為愛人後,就要相互陪伴的。]
就因為這句話,讓陳添對浩平的好感度加了幾分。
回來本地發展後,雖然事業也忙但也談了兩次戀愛,但時間最長的也是半年而已。
[那時候因為還要考律師的資格,我以為我應付的來,結果還是顧不到兩邊。]這是浩平給的說法。
[你已經考到律師的資格了?]
[今年年頭考到了,我現在是正式的律師了,不再是實習了。]
陳添心裡想著,現在才是事業上升期呀,不是更忙了?哪裡有時間經營愛情呢?
陳添在心裡對浩平扣了幾分。
[你是家裡的關係而當律師的嗎?]
浩平說,這裡當然有父親的期望,但是自己也喜歡,所以才決定當律師的,但他不想跟父親一樣當一個刑事法的訴訟律師,而是更喜歡商業、勞動以及婚姻事物。
[最近我接到一個有趣又悲傷的離婚案子。]
女方是要求跟老公離婚,因為老公出軌了被她捉到,而這老公出軌的對象居然是個男的,而這讓他的妻子完全無法接受,當下就決定離婚了,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和要分老公的一半財產。
[我一直覺得,如果自己是個gay就不要結婚害人,如果是雙,那結婚後就安分守己了,不要再出來搞男人,這對女人的傷害太大了,尤其心裡方面,如果是女小三,還有的拼過,但是男小三是要如何拼,心裡所受所的傷,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起的。所以我一定要幫她打贏這場離婚官司。]
陳添這裡又默默為浩平加回幾分。
[你覺得自己是一個什麼樣性格的人?]晚餐結束前,陳添問了浩平最後一個問題。
[我是一個比較有主見的人,我會直接說出我的想法和看法,不會轉彎抹角的,太虛偽了。]
陳添對有主見的人不反感,有事情直接說出來,比要人猜測好多了。
兩人分開前,浩平告知,明天他將和家人去歐洲旅行兩個星期,所以下次約會只能等他回來了。
[希望我回來後,我還能約到你出來,今天對你說到那麼多我的事情,是因為我對你有好感,想讓你快速了解我是什麼樣的人,你可以在心裡評估一下,是不是還想給我們機會,繼續再約會,再見了!兩個星期後見。]
陳添面對浩平如此直白的告知,心裡是有被打動到的,雖然他還是感覺兩人的生活習慣上有很多不同,包括生活水平,但繼續約會認識也不是不行的,磨合一下就行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