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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Abad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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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必然脱联宿命

LostAbad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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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有一个可以算得上是很古老的话题又一次进入到了我的视野中——我们现在所处的信息时代,已经和互联网刚发端时的设想南辕北辙了。

这一论述的正确性可以说是毋庸置疑了的——双十一期间,你会发现你很难将剁手宝中的推广信息在微信群里简单地分发,我们能分发的只是一段装模作样替换过文字的代码,让看到的人复制黏贴一段URL到浏览器或淘宝,然后才能看到真正想让对方看到的内容。

这就是我们所处时代的一大特征:虽然我们每天都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在“互联网”上,但实际上我们的精力与注意力都只是被少数几个App给瓜分了,且这些App之间彼此并无直接联系,数据也几乎彼此隔离。

这就是那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我们正生活在互联网海洋的一座座孤岛上。


网络的这种离散化或者说脱联现象,事实上从很早以前就已经开始了,甚至于如果我们选择特定度量手段的话,我们会沮丧地发现互联网从一开始就是一座座孤岛,因为从数据存储角度来说,每一份数据从一开始就是离散地保存在网络的一个个节点上的,你要获取数据就必须设法联系到储存数据的节点,否则这份数据就是和你无缘。

事实上,互联网从一开始就不是朝着“只要我连上了网我就能拿到任何想要的数据”这样一种哆啦A梦百宝袋式的万物仓库的方向发展的,这一理念实际上直到分布式存储概念被提出后才被人意识到其可能成真的前景,但并没多少人真正试图去做到这点。

互联网的原始目标,是让大家获取数据可以变得更加方便,或者换个角度说,是让数据可以在网络的世界中自由流动。

从这个角度来说,古早时期的互联网可能真的可以说是朝着这个目标在走的,无论是telnet还是smtp协议,都让人们比前互联网时代以更快的速度和更便捷的方式来获取数据。BBS和邮件组也让内容的分享可以跨越国界与地理沟壑。

这点也真是现在的老网民们所怀念的。

他们还会进一步缅怀随着技术的进步,这种信息的流通是如何被一步步扼杀的——我们现在无法在Google上搜索Twitter的内容,无法在百度上搜索到几乎所有国外内容网站的内容,无法在微信上分享抖音视频,而在过去BBS与搜索引擎的时代,一段URL就能让你无阻碍地畅游整个网络。

但,如果真的将技术囚禁在那个美好的黄金时代,就真的能阻止互联网的脱联趋势了么?

不,并不会。


我们先将互联网时代做一个区分:现在所处的是移动互联网时代,而在手机成为接入网络的标配之前,则被称为古典互联网时代

因此,一个看似毫无讨论必要的问题,便是互联网的“脱联”时间点到底是落在了移动互联网时代还是古典互联网时代呢?

如果说脱联的标志是数据在网上的流转变得阻碍重重,那这一标志出现的时间事实上早于我们现在普遍认为的互联网开始不那么互联的时间点——即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的注意力被囚禁于一个个App内这一时间点。

从什么时候开始信息的流动开始受到阻碍的?

从互联网开始变成一门生意的时候——而这一事件发生在古典互联网时代。

这里我们可以先做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铺垫。

在互联网中,我们用“范畴”来代表一个个内容相对聚合的数据空间,比如邮件组、BBS、贴吧、Twitter、Facebook等。在形态上,一个范畴可以是一个网站,也可以是一个App或者桌面应用Application,甚至是一个Flash文件。

一个范畴的特点,便是其内容是聚合的,信息量很大,而且一个范畴往往是动态的——所以为什么说Flash文件是一个范畴?因为经历过古典时代“单页站”的人都知道,Flash除了是动画、交互游戏,也可以是一个单页站。

范畴有大量对象构成,每个对象都是一份相对独立的信息载体,比如一篇帖子,一份Word文档,一封电子邮件,等等。

而对象内所蕴含的内容的部分与整体,就是信息,比如一张图片、图片的某个局部、一篇文章、文章中的某一个段落,等等。

最后,我们把将范畴A中的某条信息移动到范畴B的某个对象内的过程,称为一条“迁徙路径”。

因此,当我们讨论互联网上的信息流通问题时候,实际上讨论的是下面三个问题中的某几个:

  1. 如何定位某条特定信息,并让第三方可以通过该定位获得这条信息?
  2. 如果指定范畴A中的信息X与范畴B中的对象Y,那是否存在一条迁徙路径?
  3. 上述迁徙路径如果存在的话,其操作成本有多高?

好了,现在让我们回忆一下,早在BBS、论坛、贴吧横行的那个年代,信息的流通实际上就已经开始遭遇阻滞——在那个年代,我们已经习惯于在台式机(这里不要纠结Mac还是PC这种问题)上打开浏览器,然后在一个个页面之间跳转,如果发现什么有趣的内容就用鼠标划取然后复制黏贴到自己的博客或发给朋友的邮件中,编辑好后发出去——对,信息的流转在那个互联网的黄金草莽时代就是这么便捷。

但,请打住,那个年代的事实真的如此美好么?

CSS中的user-select与pointer-events这两个属性的出现虽然已经是晚期了,但网站站长在如何防止用户将自己网站的内容复制走这件事上可是开动了不止一次脑筋。用户与站长之间对文字与图片的争夺可以说得上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每当一位站长发现了一种基于CSS/JS的方案来阻止不听话的用户从自己的公开页面中剽走内容,不用多久就会出现一位英雄般的网友找出破解方案。

这场世纪大战到了App时代终于硝烟散尽——这到不是因为不再存在用户与站长之间关于内容的争夺了,而是因为App可以严格控制用户到底能选取哪些文字或图片,而用户则可以在无法选取的时候直接截屏——你不让我截屏?那你总不能阻止我买第二部手机吧?

而这场战斗的最高潮,则发生在古典时代,其代表人物便是当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明星:Macromedia旗下的Flash。

同时期的Adobe Shockwave在一定程度上是这场战争的早期引领者,Flash最早还是用Shockwave的播放器进行播放的,但后来Shockwave被Flash彻底送进了赛博文明的公墓。

Flash诞生时是一种矢量动画,而后蜕变为了交互游戏的标配,最后则发展为所谓的“单页站(OPW,One-Page Website)”——这一概念的出现远早于后来HTML5时代的各种PWA(Progressive Web Apps)及类似产品。

在Flash鼎盛的时代,我们几乎可以在每个页面内都找到一两个Flash动画,或者一部分功能是用Flash实现的。当时几乎所有追求所谓精致的商务页面,都会在其首页看到一段华而无实的Flash动画,而动画结束之后,给你一个导航界面。

在HTML5/CSS3被提出之前,要做出“精美”的页面,你几乎必须借助Flash的力量。

而Flash的最大问题,就是如果写ActionScript脚本(Flash 4.0开始引入)的码农作者或其产品经理领导不愿意的话,你根本无法通过URL来定位到Flash的某个特定页面,而只能从Flash主页(一般是第一帧,但AS可以让它不是第一帧)开始一步步操作。

这个问题其实现在的单页式PWA也一样存在,所以在React与Vue等现代前端框架中引入了页面路由器来解决这个问题。事实上所有OPW,无论是前H5时代的Flash/CGI,还是H5时代,都会遇到这种可能无法用URL来定位页面内容与资源的情况,这并不是App才有的,其历史远早于移动设备与App的出现。

因此,在Flash时代,我们上面所列举的互联网信息流通三问题中的第一条,被否决了。

问题还没结束。

如果说在HTML中站长要禁止用户复制内容还需要一番功夫的话,那在Flash中要复制用户复制内容那真的是轻而易举——不让用户选中Text对象的方法一大把,而且实在不行你可以把文字打碎成位图,那真的是想复制都无从选起(截屏后用OCR?那在这种级别的网民眼中不管是移动互联网时代还是古典互联网时代,信息的流通都是畅通无阻的,不需要过多讨论)。

因此,在Flash时代,信息的迁徙路径已经被扯断,在极端情况下,你只能选择截屏——这句话是不是很耳熟?这不就是在手机App时代的如今当下我们每天所面对的问题么?

也就是说,Flash时代,三问题的第一问是否定的,第二问几乎是否定的,第三问和现代没有太大差别。

这表示什么?

这表示,在人类文明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前的古典互联网时代,内容孤岛已经产生,网络的碎片化可谓是大趋之势。假如那个时候突然上帝把乔布斯杀死,把安迪·鲁斌(Android之父)杀死,人类永远无法踏入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现在所面临的互联网脱联问题一样会在人类电脑的桌面上弹出对话框来。

事实上,要不是手机上Flash能耗太耀眼,古典互联网时代一直延续下去的话,Flash很可能压根不会死,就算死也会有同类型的继承者,因此我们现在讨论的App带来的网络脱联就是以Flash带来的网络脱联的形式所呈现的了。

而Flash所带来的脱联,可以说都不是互联网第一次脱联了。在更往前的CGI时代,你要定位一个CGI复杂游戏中的某个内容,那可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CGI和Flash一样,如果作者不愿意,你要定位信息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而同样的,你要将信息带出一个CGI范畴,也非常困难,除非你截屏——这不又回到现在的信息孤岛问题了么?而IE上贯穿始终的嵌入式对象就更不用说了,embed和object这两个标签曾几何时那都是网页浏览者和制作者的噩梦(IE上还有HTC组件这种后来被React和Vue等继承并发扬光大的东西,而IE最离谱的是各类OCX插件,有穿梭黑客界大牛有一次出事就是因为用IE打开中国网站后被加装了一大把浏览器插件然后机器卡死……)。

而就算是Flash之后移动互联之前,也不是没有其它的脱联。比如HTML5将浏览器的多媒体功能补充之后,Flash虽然不再成为制作更丰富内容与交互的首选,但Blob、Canvas和WebGL也让很多多媒体资源不再能通过传统的URL技术来定位——现在网页版的视频网站多用Blob技术来封装URL,使得你拿到的Blob协议的URL根本不能在网络上通用。

事实上,但凡是做过内容运营的人都知道,现在要在网页的世界里获取素材已经变得多么困难了,App上的素材所带来的困境只能算是锦上添花而已。

可以说,互联网的脱联,不是技术的选择,而是人类自身的选择——人类根本没打算在万物互联的概念上停留太久,虽然常常赞歌并不碍事。

这里还没考虑到商业因素的影响,仅仅是说人本身的选择。


当然,你可以会说,上面谈论的这些,看起来依然是技术的限制,怎么能说是人的问题呢?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理论上,那些制作Flash的人可以让你通过一段URL就定位到一条特定的信息,至少是一份对象;他们也可以让你便于将信息带出Flash。

这一切的前提是:只要那些掌握代码的人愿意

而问题就是:他们并不怎么愿意

还记得之前提到的内容网站的站长们与其用户之间永不停歇的拉锯战么?

不让你选择文本;就算你选择文本也将ctrl+c的功能复写、将右键菜单禁用;就算你能复制,也将粘贴板中的内容清除或改写。诸如此类的攻防战在古典互联网时代可以说是每一位当过站长的人都熟悉的经历。

站长们会在一个站长交流群或论坛上交流彼此的反剽客经验,聊聊最近那些想拿数据的人又想出了什么招,我们应该如何对付他们。站长的工作,在那个年代,真的很繁重。

那么,为什么站长要千方百计地防止他们网站的用户来带走信息拿走数据呢?

这就牵扯到一个范畴的价值所在了,那就是其中所蕴含的信息,以及其上能吸引的用户,而这两种一方面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又是彼此矛盾的。

一个站长千辛万苦创造出来的内容,如果被别人轻而易举就拿走了,那还有什么人来自己的网站呢?自己的工作岂不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而如果一个网站是UGC(用户创造内容),那就更不能轻易容许用户随意拿走内容了,因为这样等于将自己网站的价值偷走。

因此,用户越多,战火越旺,网站本身的价值也就越大。这是一场永远不会停歇的战争。

所以,每个网站都在绞尽脑汁将信息留在自己的地盘上——你是不是又觉得很眼熟了?对,这就是现在那些App在干的事。

再进一步,用户在我网站上的所有操作与交互行为作为一类数据,其本身所蕴含的信息在数据分析者的严重蕴含了相当可观的价值,所以就如UGC平台不希望用户创造的内容流出一样,这些平台也不希望用户的行为数据流出——这不就是当下淘宝、京东、亚马逊等等网站所正在做的事么?说好听了是数据的内卷与孤岛化,说大一点就是互联网的脱联。

在商业化之前,这场战争可能还仅仅关于到网站所有者和网站参与者的个人荣誉——我在当年推理之门上写的推理小说当然不希望被人以“佚名”的名义发表在别的小说网站上,因为这让作为作者的我的关注度下降了,知名度也受损了,如果还被冠上了别人的名字,那我的损失就更大了——但这些损失都还和钱的关系没那么直接。

商业化之后,将信息留在创造它的范畴中就更是每个范畴所有者必须直面且尽可能妥善解决的大事了。因为这已经不仅仅关于作者与站长的名誉,更关于大家的收益。而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内容的攻城战与守城战已经进入了白热化时期。

所以,这一切的发生完全不是移动互联网所带来的,它是互联网本身发展的一个必然。

就算没有手机没有手机App,我们在台式机上依然会发现互联网上的内容进入了一个孤岛化时期,最终形成一个个壁垒森严的信息堡垒,信息在彼此之间的迁徙路径变得越来越稀疏。

所以,这里我们完全不用纠结移动设备让开源的IRC协议被人遗忘,或者手机浏览器厂商对HTML5标准支持的缓步造成了App取代页面从而造成内容孤岛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确存在,但根本不是关键。

关键就在于,当作为信息传递媒介的互联网上的用户们发现了信息的价值后,妨碍甚至阻止信息的自由流动就成了一股不可阻挡的趋势。

因此,讨论互联网的脱联,本质来说不需要特别关注移动互联网时代在技术层面或产品层面的孤岛化问题,这些不过是脱联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所表达出来的现象而已,虽然很显然这一现象比其在古典时代的对应要“凶横”且显著了许多。我们真正要讨论的,是为何互联网上的人们如此热衷于在互联的名义下脱联。

而这个问题就比较抽象了,说得简单一点,就是互联网中的同温层效应——作为信息源的用户更加热衷于在和自己具有相同理念的平台上与具有相同理念的他人进行交互。所以演化的最终结果,就是互联网在“求同斥异”的近乎无意识的行为理念之趋势下,发生了自发的解离与凝结,最后形成一个个彼此日趋脱耦的信息团,就像无垠宇宙中一个个星系团一样,从近乎全宇宙均匀的大爆炸灰烬中就这么自发地凝结而成了。

而信息源既然会在同温层效应下形成一个个彼此离散的团簇结构,那信息自然也会被这种结团趋势带动而同样地趋向离散化。

因此,从抽象的角度来说,互联网的脱联解离可以说是人类“求同斥异”这一同温层效应的必然结果。

我们甚至可以再进一步抽象——价值本身具有富集性,因此具有价值的信息在互联网上自然而然会在这种富集性的作用下彼此吸引,最后形成若干团块。

当然,抽象到这个层次除了想起来比较壮观,并没太多实际意义。


人类的求同斥异性并不是进入互联网时代后人类才新患的思想疾病,人类本就如此。比如在国外搬家的时候,人们可能出了会看住的地方怎么样,还会考虑所属社区是怎么样的,一个自由奔放的人不大会愿意搬进一个风起特别保守老派的社区——国内这个情况比较少见,那是因为我们的邻里结构是以彼此之间甚少接触的隔间单元为基础,社区氛围的体现非常少。

传统情况下,物理上的隔绝使得这种思想上的求同斥异表现得可以相对收敛温和,但在互联网的世界中,人们每天接触到的信息量相当巨大,而不认同的信息接触得越多,摩擦自然也就越多,最终相互隔离的概率也就越高。信息时代的人们在网络信息平台上越来越信奉“道不同先B为敬”这一社交礼仪。

因此,网民们通过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数据,非但无法自由流通,甚至都不再属于创造了它们的网民自己——而跟踪记录用户行为的技术、需求与解决方案,很早以前就已经出现了,亚马逊当年还专门出过教材。

这就是互联网发展到中后期所必然会面临的问题,而它与互联网的形态到底是台式机组成的固态还是移动设备组成的液态,并没有太大的相关性。

它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在赛博空间这第四疆域中的延续,就算互联网始终保持固态,人类社会的商业化发展依然会让赛博空间是一片散布着绿洲的辽阔沙漠,而不会一直保持蔚蓝大海的姿态。

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过是利用其庞大的体量、对用户时间与注意力的强力侵蚀,让互联网的脱联现象能以更高的频率被展现到大家的眼前。


因此,真的是互联网的发展背叛了它的初衷了么?

并不能这么说。

互联网只是发展成了人类社会本来就有的样子,不多,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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